拜登命令:让罪犯也可以投票选举

3月7日星期日,拜登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,要求联邦机构扩大投票选举的机会,确保所有美国人都有投票权,包括让监狱中的罪犯也能投票。

拜登在行政命令中说:“联邦政府有责任扩大选民登记和选举信息的推广,并打击错误信息,使所有合格的美国人都能参与我们的民主。”

在3月5日星期五时,民主党占多数的国会众议院就通过了一项包括让重罪犯参与选举的《HR1法案》。新法案要求各州对合格的选民进行自动登记,要求全美范围内至少提前15天投票,并确保完成重罪判决的人可以再次投票。共和党反对这项措施,表示参议院不会协商这个法案。

拜登说,《HR1法案》是保护投票权和加强民主的重要立法,如果参议院通过《HR1法案》,他将签署成为法律。

拜登认为,共和党的努力是“对选举权的全面侵犯”,“我们不会让他们成功。”

拜登在星期日的行政命令中要求联邦机构:

  • 考虑如何扩大公民登记投票的机会,以及获得选举过程信息和参与选举的机会;
  • 给于联邦雇员休息时间进行投票;
  • 增加残疾人选民、美国原住民、现役军人、海外美国人、和合格囚犯的选票。

恢复罪犯的机票权似乎是美国本届政府的工作之一。

无独有偶,美国俄勒冈州立法机构也正在推动《SB 571法案》,如若通过,将允许被判犯有重罪的人进行选民登记并在选举中投票,即使被监禁也可以。支持者认为“没有理由阻止囚犯投票,这是种族主义和压迫的制度”。

原文标题:’Let the people vote’: Biden signs executive order to expand voting acc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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